軍公教警消 兵分四路還擊

· 時事評論

這幾天,一群群軍公教警消的朋友被逼著走上街頭,這是國家的悲劇與恥辱。我們的國家何其不幸!領導人帶著一群執政官員,背棄國家社會穩定的重要力量、摧毀人民對於國家的信任、傷害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的神聖原則。如同一個人自行切斷經脈血管,扒掉保護自己的外皮,國家焉能平安?社會怎能不亂?所謂軍公教年金改革,一開始就是個被誤導的騙局。軍公教的退休金不是一般所謂的年金,退休金是人民在有工作收入時為退休生活所長期儲存的「儲金」,為憲法第15條所保障的人民財產,只是等到退休時才能領取。退休金是雇主的法定責任。國家是公務員的雇主,應該負起雇主法定責任、支付退休金給公務員,退休金是公務員退休時依法應得的養老財產,絕對不是國家所給的社會福利,基於前述理由,退休金一毛錢都不能少。

公務人員退撫基金存在之目的和任務是「保證支付」退休金,為擔保性質的儲金,與社會保險基金是由被保險人付保險費所成立、屬互助性質分散風險的基金,二者完全不同。而且退撫基金超過4600億元,足以擔保7年以上公教人員退休金總額,退撫基金顯然已是超額準備,完全足夠支付。如今民進黨政府卻以可能破產為由,大幅減少軍公教人民退休金,這是國家推卸雇主法定責任,侵害人民財產權,是公然的欺騙。

社會應該全力支持軍人站出來,特別是他們當時與政府簽的是受軍法規範的「生死契約」,而非一般民法規範的「勞資契約」。依照「生死契約」,國家在必要時要軍人去死,他也得去死,能得到的最多也就是一張「褒揚狀」,以及該領的撫卹金而已。今日卻有人以軍人退休金過高為由反對,有道理嗎?

我們聲援八百壯士走上街頭,因為他們所捍衛的,不是退休金樓地板與天花板應為多少的「價格」問題,而是捍衛憲法財產權、政府誠信、軍人尊嚴的「價值」問題。

八百壯士與軍公教警消要了解,這是一場捍衛價值的戰役,也是一場長期與全面的戰役,唯有如此,才能讓違憲、違法、無情、無理的政府屈服。

第一路的還擊,是「釋憲」,但是民進黨政府任命的大法官並不一定公正,他們之中多人甚而已經公然違憲贊同台獨分離主義。砍軍公教退休金,本身就是一個政治決定,要想從「釋憲」得到公理並不容易。「八百壯士」與其主動要求釋憲,不如讓其他政黨發動釋憲較妥。

第二路的還擊,是「公投」。公投的結果雖然不必然能反映社會的正義,但它本身是一個社會動員、傳達價值、群聚向心力的必要過程。適用策略分年逐次推動相關公投,讓此一議題不要冷卻是必要路徑。

第三路的還擊,是「陳抗」。但是一定要了解,陳抗不應只在立法院或行政院,而要在各縣市遍地開花,以讓所有政府、人民普遍了解到此事的本質與嚴重性。長期與全面的抗爭才能有張力,也才能延續。

第四路的還擊,是「選票」。如果沒有民進黨的支持,太陽花運動能成功嗎?任何一個社會運動,背後沒有政治力量支持是不容易成功的。軍公教應要求支持的縣市長或議員候選人承諾,若當選後將依憲法立刻補發被中央政府剝奪的退休金,補額由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交涉取回。

「政府不得以任何理由、任何方式剝奪人民退休金財產」,是這次陳抗的神聖理由,希望八百壯士及軍公教們堅持下去,同時呼籲任何有良知的公民也應一同給予支持。

(作者為孫文學校總校長、國立台灣大學政治系教授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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