孫文語錄(三十六)

· 孫文語錄

孫文語錄:「蓋無分縣自治,則人民無所憑藉,所謂全民政治必無由實現」(《中華民國建設之基礎》,民國11年)

心得:孫中山認為,地方上的事情,讓本地人自己治理,這就是地方自治的意義。引申來說,地方自治就是地方上的人,在國家監督之下,自己制定自治規章,選舉地方官員,來管理本地方公共事務的一種政治制度。孫中山是提倡地方自治最力的人。其手訂的《建國大綱》,全文共25條。而其中與地方自治制度有關者,佔21條。他留給我們整套的地方自治制度,那就是他所著的地方自治開始實行法,足證孫中山對地方自治之重視。

民國38年(1949年)蔣介石率國民政府退至台灣,儘管當時政權風雨飄搖,仍堅持推動地方自治,在已公開的蔣介石日記中可看出他推動地方自治的決心。蔣在民國39年(1950年)1月大事表上只寫了四個字:「地方自治」。他希望台灣實行民眾直接選舉省議員、縣市長等,提出之後立遭黨內反對,包括他身邊的人也不贊同。反對的原因,第一,1950年初台灣還在風雨飄搖中,過的是可能沒有明天的今天,談地方自治,舉行選舉實在不切實際。第二,台灣本地人佔台灣人口的85%,大陸來的人大概是13%,如果直接選舉,那大部分的權利就會被那85%的人拿走,國民黨就失去對台灣的控制權,整個台灣將會掌握在本地人手中,國民黨豈不是將無立足之地。但蔣介石非常堅持,儘管面臨黨內反對,蔣介石還是排除萬難實行了地方自治,為台灣的民主政治奠定了基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