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亞中》呼籲進行黨務徹底改革,刻不容緩

· 政治思想

張亞中》呼籲進行黨務徹底改革,刻不容緩

建議黨務徹底革新如下:

一、中常委由黨員直選產生,並為當然中央委員。

二、中央委員保留中常委員額後,依區域及特殊代表性(例如:北北基宜、桃竹苗、中彰投、雲嘉南、高屏、花東、外島、原住民、黃復興、外配、海外、台商,…等各區域),按所屬黨員比率由黨代表選舉產生。

三、縣市以下及縣市級選任公職人員、區域立法委員提名時,黨代表與中央委員在其所屬地區應有參與權,黨代表與中央委員的意見應占提名積分若干比重分數。

理由:

本黨中國國民黨是個百年政黨,有其傳統,但也有包袱。「黨員、黨代表、中央委員、中常委、黨主席」是國民黨內部的權力金字塔體系,看起來似乎是由下而上,井然有序,但在實際運作時,卻也衍伸出若干問題。

目前黨內派系、地方政治家族及各式各樣的「換票聯盟」左右了中央委員及中常委的選舉。年輕及優秀的社會人士,由於沒有政治背景或政商關係,最多只能選個黨代表,而無法再更上層樓。若干黨代表也被迫在這種選舉文化中成為「換票聯盟」的工具。中常會的應有功能也因而無法真正展現,與民意出現高度脫節。

明年1月與3月,本黨要進行中央委員與中常委的選舉。由於中央委員與中常會均是由黨代表產生,因此,往年所呈現的選舉惡質文化又再次出現,綁票、換票,中常委參選人應允為黨代表代繳每年一萬元責任金,以換取支持的情形已開始出現,不只使得有心想更上層樓的黨代表怨言四起,民間的印象也不好,不僅影響到本黨的社會形象,也使得所產生的部分中央委員或中常委與真實民意脫節,難以發揮對黨應有的正面功能。

目前的中央委員選舉是以全國的黨代表為單位產生。這一規定衍生出兩個實質的問題,一是中央委員必須要全國跑透透來拉選票,時間精力成本增加;二是中央委員與黨代表應有其地域性,也才能反應民意,服務地方。因此,未來中央委員應以區域或特殊代表性為單位,由黨代表產生。

目前黨代表與中央委員,是由黨員選出,但在黨務上卻沒有相當的權力。黨代表與中央委員每年需要上繳責任金,但是對於行政首長與議員的提名權卻沒有任何權利,這種不公平的現象應該改正。未來地方首長及縣市、立法委員提名時,黨代表與中央委員在其所屬地區應有選務上有參與權,方屬合理。

為使本黨组識能充分反映民意且更有效率,爰做以上建議。

改革永遠不嫌太早,建議本黨中央不要以各種理由推卸改革,劍及履及,以使本黨黨務功能強化,能得到黨員及社會的肯定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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